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电〔2020〕2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28号)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目的是什么?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是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采取有力措施,从严监督管理,做好耕地“非农化”行为制止工作。
二、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的任务是如何细化的?
(一)全面摸清底数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文件明确当前最突出的六种耕地“非农化”行为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耕地“非农化”问题;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办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
三、工作如何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各镇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成立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摸排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15日)各镇要认真梳理摸排辖区范围内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各类情况,提出合理处置方案。对违反“六个禁止”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6日—7月底)各镇要对制止耕地“非农化”问题全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将集中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负责保障该项工作实施的有哪些单位?
成立泾阳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副县长,成员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和各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曲小鹏同志兼任。
原文:《泾阳县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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