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有关问题的通告

进口冷链食品是新冠疫情传播的主要载体。为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凡县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餐饮饭店、食品加工企业,必须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口岸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无上述手续或证明不全的,一律封存扣押,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企业、餐饮饭店、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登记报备。

三、进口冷链食品的经销人员、搬运人员、快递物流人员等直接接触者,必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程戴口罩、戴手套,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所有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餐饮饭店、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扫码,登录陕冷链电子平台,上传相关信息,确保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可查、可控、可追溯。

五、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必须实名登记。留存购货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不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经营户,一律按疫情防控期间规定从快从严处理。



礼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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