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区(点)、教培机构、影院、网吧、KTV等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全县各经营场所: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结合市疫情指挥部文件精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各景区(点)、教培机构、影院、网吧、KTV等经营场所实行有序分批次恢复营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经营场所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营业。

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在各场所营业期间要严格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未能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立即责成停业整顿,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人员限流规定。所有景区(点)、教培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按照50%的容量进行限流,人员隔位就座,保持1米安全距离。门卫值守和场所内疫情防控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等制度。对未戴口罩、体温异常、扫码出现红、黄码人员不得允许进入营业场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置。

四、严格落实消杀制度。坚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不少于4次消毒,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品增加消毒频次。影剧院每场次之间必须进行消毒后再进行下场次放映。

五、加强营业场所内员工的健康监测。所有上岗员工除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早晚必须测体温,并进行登记,每周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体温和核酸异常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六、各营业场所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保证一旦出现意外情况,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

礼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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