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礼泉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解读链接: 关于《礼泉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材料

礼政办函【202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礼泉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礼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礼泉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及周边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县政府决定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陕西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运用综合性手段,着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稳定,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中小学幼儿园大门左右各200米、中高职学校50米范围内)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案件发生,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三、组织机构

礼泉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靠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雅乐    副县长

成  员:张  磊    县政府办副主任

洪  帅    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长

赵宝泉    县教育局局长

刘晓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康文    县司法局局长

张越峰    县住建局局长

李国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尚文策    县水利局局长

陈  浩    县文旅局局长

杜海鹰    县卫健局局长

晁  庆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备战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小毛    县交警大队队长

李喜斌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磊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洪帅、赵宝泉同志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一是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抢劫、诈骗、盗窃、非法传销等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

三是重拳打击渲染反动、色情、暴力的游戏软件和淫秽色情等违禁内容的网站。

四是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管控。

(县公安局牵头、县司法局配合)

(二)开展文化环境及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中高职学校5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网吧的执法巡查。

二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音像、书籍等出版物以及打字复印店等专项整治,严防宗教、暴力、色情等内容非法出版物、宣传品流入校园,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

(县文旅局负责)

(三)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查处校园周边未取得、被吊销以及失效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领域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违规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

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进行管理,查处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是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学生小餐桌进行整治,确保经营者持证上岗,并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的予以取缔。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健局、县教育局配合)

(五)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校园安保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保安队伍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

二是加强安全值守和应急处置。完善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机制,织密护校安全网。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的交通秩序、车辆乱停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治理,确保重点时段校园安全。

(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县教育局配合)

三是开展法制安全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新型电信诈骗”安全防范等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

(县司法局负责)

(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法规深入校园。

(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五、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1年10月开始,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专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人负责、夯实责任、扎实推进。

(二)深入排查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各单位要整合力量、集中时间,深入细致的进行认真排查,对涉及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突出治安、占道、交通等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整理建立台账,为集中开展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违规经营等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把此次治理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底)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向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摸底和整治台账、工作进度,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县上将挂牌督办。

(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对校园周边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校园及周边综合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将列入年底综治考评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