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切实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教督﹝202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程度、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2022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主要内容:方案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健全政府保障体系,提高我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均衡发展。
第二部分为创建目标。到2021年底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保教质量保障、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2022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主要从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5月-2021年4月)、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重点攻坚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自查评估阶段阶段(2021年12月)、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1月)五个阶段进行。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保障落实。
四、出台意义:让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规范有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龄前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实现幼有所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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