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武功县砖瓦行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武功县砖瓦行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2021年12月1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开展例行督察时指出,我市存在砖瓦行业布局不合理、部分乡镇矿山扎堆分布、实心粘土砖产量比例较大等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砖瓦行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1〕319号)文件精神,为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促进全县砖瓦行业科学有序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目标
继续巩固和扩大前期铁腕治霾工作成果,努力实现我县砖瓦粘土行业矿山环境整洁、企业管理规范。到2022年底,通过优化产能,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彻底解决全县砖瓦矿山实心粘土砖所占比例较高,以及部分砖瓦矿山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逐步实现城市“限粘”、县城“禁实”,推动乡镇、农村“禁实”,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实地核查。由县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开展全县砖瓦粘土矿山立项、环评、用地、采矿、水保、林地、证照等审批执行情况实地核查工作。通过对生产工艺、治理措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环节全面摸排,建立行业管理清单,并不断更新。对照整改内容,查缺补漏,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积极开展深度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核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
(二)优化矿山布局。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交通区位及市场需求等条件,认真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科学划定砖瓦用粘土开采规划区块,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强化矿业权市场管理。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设置砖瓦粘土矿山。严禁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在交通干线两侧威胁线路安全区域,在防洪、行洪堤坝保护范围内或威胁堤坝安全区域内进行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私自建设砖瓦企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开展限粘禁实。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城市主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严禁实心粘土砖产品进入城市城区,推广应用节能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对砖瓦企业厂区内煤堆、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等散流体堆放不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的,进行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推进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旬邑县燕家河煤矿煤矸石制砖项目成功经验,鼓励煤研石制砖项目,推进煤研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对工业废气排放不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同时对其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进行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办),各砖瓦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严查违法行为。聚焦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等问题,持续开展砖瓦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环保设施不规范运行、不达标排放、不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生产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停产整治。同时,严格砖瓦粘土矿山生产监管,严查与立项、证照不符以及城市主城区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使用粘土砖和县城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使用实心粘土砖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责任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与组织实施,砖瓦粘土矿山用地、采矿权审批及违法用地、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砖瓦粘土矿山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住建局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材,监督检查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产品执行国家、行业规定标准并满足市场需求。
(四)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制砖设备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县发改局负责本地区对粘土砖的需求调研,参与砖瓦粘土矿山合理布局规划,积极争取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中省专项资金支持。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砖瓦粘土矿山涉林地使用手续审批及林地保护情况监督检查,查处、关闭位于规划林地内的违法违规矿山。
(七)县水利局负责砖瓦粘土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复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八)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砖瓦粘土矿山立项审批和证照核发。
(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检查砖瓦粘土矿山生产经营范围是否与核准的证照内容相一致,吊销违法矿山营业执照。
(十)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城市主城区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使用粘土砖和县城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县税务局负责征缴各项税费,依法对未缴或欠缴的矿山进行追缴和处罚。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生态环境、住建、工信、发改、农业农村、水利、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砖瓦行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严格对标《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及时收集整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自然资源分别上报一名信息联系人,于每月28日前,将最新进展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检查。从2022年1月起,市生态环境武功分局、县自然资源局要抓紧对辖区砖瓦企业联合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县自然资源局要重点完善砖瓦行业整改工作台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加快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要重点对照环评文件、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超标排污的,坚决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将对砖瓦行业整改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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