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更名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兴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及组成人员调整

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咸政办机字〔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兴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兴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贺建权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高 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一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康宇麟  副市长

董金玲   副市长

刘国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兴军  副市长

王 维  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选周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彭宏党   市政府职转办副主任

杨备战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选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斌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符丽娜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邱 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翟小晋  市发改局局长

高  波   市教育局局长

史朝阳   市工信局局长

韩  方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 锐  市民政局局长

张争亮   市司法局局长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淡高文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建文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郭军科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解晓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

窦剑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亚频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书记

刘小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卫社  市商务局局长

田新拉  市卫健局局长

杨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博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战库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梁 辉   市绿化办主任

郭荣党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詹晓江  市食药安办副主任

各镇(办)镇长(主任)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备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立兴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指挥长:贺建权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健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

刘国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王 维  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胜坤  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局长

杨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翟小晋  市发改局局长

吕 锐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焦小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斌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高 波  市教育局局长

窦剑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大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田新拉  市卫健局局长

王建文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局长

解晓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小飞  市水利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郭卫社  市商务局局长

杨备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小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尹盟毅  市气象局局长

郭荣党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冯娅茹  团市委书记

赵维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晓伟  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武耀虎  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 泽  武警咸阳支队二大队兴平中队中队长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维军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及发展趋势;指挥协调对受灾群众的紧急救灾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组织对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指挥协调抢险救援行动;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与宣传。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督促检查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地震速报、承担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负责震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履行直属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调整兴平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维  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焦小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程 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 涛  市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黄文武  市发改局党委委员

叶江飞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于 硕  市卫健局党委委员

焦正规   市工信局副局长

韩 方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杰平  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副局长

卞科战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晓波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韩党峰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副局长

王建辉  市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

赵维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建校  市水利局党委委员

冯英豪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许  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武重香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新妮  市气象局副局长

任亚茹  团市委副书记

赵凯旋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董晓伟  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武耀虎  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 泽  武警咸阳支队二大队兴平中队中队长

黄 海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韩超平  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贤成  电信公司总经理

肖 飞  移动公司总经理

朱国斌  联通公司总经理

杨旭东  广电网络总经理

王彩鸽  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边 凯  东城办人武部部长

马 飞  西城办副主任

岳升库  店张办司法所所长

王 飞  马嵬办副主任

康帅博  西吴办副主任

黄 涛  庄头镇市场监管站站长

康 涛  赵村镇人武部部长

张景涛  桑镇人武部部长

裴寻乐  丰仪镇司法所所长

符哲斌  阜寨镇人武部部长

张延飞  南市镇市场监管站站长

刘远航  汤坊镇人大主席

梁醒风  南位镇主任科员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维军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地震局、省、咸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指示,部署、分析、研究、制定全市防震减灾相关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和防震减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和各镇办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有关单位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组织媒体及时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参与抗震救援行动;根据上级授权,协调指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抗震救援行动。

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地震应急处置及现场指挥部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报送、预警信息发布;衔接军地各类救援力量参与重大及以上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市级地震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的调查评估,汇总分析有关情况;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4.市发改局:负责应急储备粮食、食用油和煤、电、气等应急物资的协调调运;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加强受灾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撑,积极联系科研院所、高校与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

5.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指导制定工业恢复生产方案和工业生产自救。

6.市公安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组织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负责协调配合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等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地震引发的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救援;迅速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7.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开展相关社会救助;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葬服务机构力量,协助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

8.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管理,配合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

9.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监测,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督促儆好灾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11.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民用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震损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评估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抢修受损毁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明交通中断情况,抢修被破坏公路、桥梁等,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救灾车辆通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运力,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达和人员疏散运输工作顺利开展。

13.市水利局:负责检查指导和巡查灾区饮用水源、水库、渭河重要险段堤防设施安全;负责灾区重大水利工程和设施抢险加固及恢复重建,指导灾区重要水利设施抢险加固及恢复重建;指导处置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水患灾害,指导灾区处理险情。

1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灾区动物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自救,核实受损情况,指导制订农业恢复生产方案,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恢复措施。

15.市商务局:负责灾区部分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的协调工作;负责核实商贸企业受损情况,指导受损商贸企业制订恢复经营方案。

16.市文旅局: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负责协调救灾法规政策等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的宣传工作。

17.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对受伤人员进行教治;负责牵头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必要时启动市外调拨救灾药品工作机制;开展心理援助行动;严密监控疫情,开展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协调市外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接受危重伤员。

18.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地震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9.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进入灾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对进入灾区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

20.市气象局:负责强化气象测工作,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息,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21.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相关信息。

22.团市委: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与调配。

23.市地震监测中心: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跟踪、震情趋势判定、震情速报;参与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后趋势预测意见,协助市级有关部门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区灾害科学考察和损失调查评估,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地震新闻发布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24.市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

25.市红十字会:负责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助的物资和资金。

26.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地震监测设施的应急电源保障工作。

27.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负责做好地震监测网络正常运行及地震应急通讯保障工作,保障通讯网络畅通。

28.水务集团:负责地震发生后的管道抢修和安全饮水保障工作。

29.各镇办:负责组织群众开展地震自救互救工作,按照市政府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震感、震灾等相关情况。

四、调整兴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维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阿妮  市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费 征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边 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

程 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焦小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浩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白佳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刘小华  市发改局科学技术总工程师

赵巧妮  市工信局党委副书记

张新社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静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贾峰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薛鲲鹏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张现锋  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海龙  市审计局副局长

程长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峰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强  市医保局副局长

韩三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中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英豪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康战华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孙玲侠  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吴联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焦志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卓雅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宇琼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杨志华  市文物和旅游局党委副书记

康文平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陈颖靖  市信访局副科级督导专员

马 妮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 鹏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任引朋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赵秋元  市招商局副局长       

郭向超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史战盟  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吕旭斌  西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毛联建  马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闫 伟  西吴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刘 毅  店张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卞 霞  阜寨镇党委副书记

武冠英  赵村镇组织委员

李恒国  庄头镇党委副书记

来满选  丰仪镇党委副书记

王印涛  汤坊镇党委副书记

杨 雷  桑镇党委副书记

齐 刚  南市镇副镇长

亢 力  南位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孙阿妮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调整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高  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白选周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南争军   市政府办副主任

解晓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翟小晋   市发改局局长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王大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小飞   市水利局局长

窦剑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静雅   市审计局局长

郭  段   市公安局副政委

边亚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军党   市信访局局长

杨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战库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军科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梁  辉   市绿化办主任

王建文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局长

庞陕维   阜寨镇党委书记

任战凯   阜寨镇镇长

韩超平   国网兴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贤成   电信兴平分公司总经理

肖  飞   移动兴平分公司总经理

朱国斌  联通兴平分公司总经理

杨旭东  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解晓斌同志兼任。负责各项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该项目,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企业,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与陕西交控集团签订的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项目联建协议相关约定,及时与陕西交控集团签署该项目的代建协议;核准、拨付工程建设红线内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及其它补偿费;做好项目红线勘界及测量成果图绘制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费等方面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4.市审计局:负责做好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的审计工作。

5.市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红线内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结构类别的认定和面积丈量登记等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

6.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手续办理工作。

7.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征地拆迁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做好征地拆迁用地文件、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做好地面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认定工作;核算征地范围内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及土地费用。

8.阜寨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工程建设红线内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结构类别、面积丈量、地附清点及权属登记工作;做好拆迁协议签署、补偿兑付、拆迁安置等工作;做好辖区征地拆迁范围内各村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9.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负责做好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征地拆迁及施工中的治安维稳、非法占地(违建)拆除、突发事件应急、信访稳控等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10.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负责对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范围内本单位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地面附着物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拆除或迁移,及时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对接好管网地埋等规划设计及地埋材料的准备。

11.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审批,及时出具批复文件。

11.市绿化办:负责对连霍高速阜寨互通式立交工程征迁范围内苗木的评估认定及林地手续的办理。

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不再另行发文。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