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功能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体功能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文体功能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为有效提升大西安(咸阳)文化体育功能区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办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抓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依法采取有力整治措施,严格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各项管理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放和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烟花爆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工程,改善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总目标,全面完成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发生,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严重污染,确保辖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公安协调办公室成立以主任马雪斌为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企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分解任务,包抓负责,明确目标和措施,办公室张群鑫负责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和信息上报。

四、工作步骤

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8日—3月31日)

对辖区各施工项目、建设工地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对群众进行再动员,再教育,转变群众对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禁燃禁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31日—2019年2月25日)

在此阶段,会同安监、消防、交通、工商等有关单位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2月26日—3月15日)

认真总结全年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不仅是迫切的环境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严肃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政府公信力、地区竞争及社会和谐稳定。我办将坚决按照市政府《通告》、有关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作为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的重要手段,通过网络、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只有宣传到位,提升群众知晓率,才能真正落实禁燃”的思想,使“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成为常态化工作。近几年,随着禁燃禁放规定的大力宣传,人们的观念意识逐步转变,燃放烟花爆竹明显有所减少,目前城区要好于农村,对农村和村民的宣传督促也要循序渐进,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加强辖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担负起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管控职责。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主要工地、重点部位、街道、广场等周边加强巡逻,防止违规燃放行为。二是在每逢传统节假日等容易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节点,提前掌握情况,增加检查频次和密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人员及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三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主动举报的违法燃放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后,逐级上报,对举报人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协调作战,相互联动,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安监、环保、消防、工商、交通、街办等部门的检查和联系,及时协调相关工作部署,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互通情报信息,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五)灵通各类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在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过程中,认真搜集工作中的照片资料和典型案例,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六)责任倒查,严肃追责。因工作不力,整治滞后,对群众举报没有认真查处、反应强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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