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应急函〔2021〕28号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基本情况 调查摸底的函
各市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市应急救援队伍现状,摸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队伍及关键救援设备基本情况,提升高效协同应对重大事故灾害能力,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当前汛期关键阶段和“十四运”重点时段做好安全保障,现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对象 (一)各市区县辖区内本级管理和掌握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镇办专兼职消防员、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抗洪抢险救援队伍、地震地质灾害救援队伍、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基本情况。 (二)市级相关部门组建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调查对象同第一条)和相关应急装备基本情况。 (三)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和红十字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下属的主要开展应急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辖区内各级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自发组建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相关应急装备基本情况。 二、调查统计内容 (一)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名称、级别(主要说明是国家级队伍、省级队伍、市级队伍或区县级队伍)、队伍性质(综合性队伍、专业队伍、兼职队伍、民间社会力量)、人员数量、驻地位置、隶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救援装备: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主要装备的名称、类别(按照功能用途进行区分)、数量、质量(分为堪用、新品、旧品)、存放位置、主管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本辖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牵头开展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调查摸底工作沟通机制,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各项要求细化落实。请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县应急局于8月12日18时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与救援指挥科。 (二)认真摸排,确保质量。请各市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坚持质量第一、标准第一,严格按照调查内容组织填报,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每一组数据,建立本级、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台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上报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请各市区县、市级各部门于8月17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与救援指挥科。 (三)动态管理,及时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调查摸底工作为契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指导本辖区社会应急力量于8月底前,在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同时,请各市区县、市级各部门在每年3月份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变动情况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联系人:李龙 电话:33658998 邮箱:55804362@qq.com 附件:1.咸阳市应急救援队伍情况调查表 2.咸阳市应急救援装备情况调查表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咸阳市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咸阳市应急救援装备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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