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 《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要求,8月24日,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及印发《咸阳市应急管理局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共分为突发事件分类、应急响应分级、应对流程、组织机构、工作职能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重点环节。 《工作规程》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性质和社会影响,将局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I)、二级(II)、三级(III)、四级(IV),并按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依次启动。 《工作规程》的印发实施,将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应急响应程序,加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升科学有效处置水平具有指导规范作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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