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咸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第8号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高检会〔2015〕1号)、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104号)文件精神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咸阳市司法局《咸阳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咸司发[2015]2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咸阳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咸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共85名(含杨陵示范区),负责省级人民检察院、市级人民检察院和辖区内县市区、杨陵示范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和有关案件的监督。

二、选任范围

人民监督员将在市、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咸阳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居民中公开选任。

三、选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遵法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的,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

(2)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行政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为兼职身份,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院人民监督员和市院人民监督员不得互相兼任。

五、监督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2019年8月27日颁布实施)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或者对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期间,应遵守有关培训、保密、考核、诫勉等规定,切实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公民可以通过本人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填写《人民监督员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个人自荐。公民通过本人自荐报名的,需前往咸阳市司法局或居住地司法局,填写《人民监督员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市司法局报名地址:渭阳西路54号咸阳市司法局4楼408室。

原任人民监督员任期届满且愿意留任的,纳入本次选任范围,需填写《人民监督员报名表》,并重新提交报名资料。

《人民监督员报名表》可从咸阳市司法局或居住地司法局领取,也可从咸阳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xianyang.gov.cn/)下载领取,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向咸阳市司法局或居住地司法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人民监督员报名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2、二寸证件照电子版1份、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或“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意见”一栏需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报名人员有无“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况、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审核公示

按照《咸阳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咸司发〔2015〕27号)规定的选任条件和程序,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选任。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审核通过后,将在市属主要媒体上公示拟选任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做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

咸阳市司法局 33577428   33575924

秦都区司法局 33229155   渭城区司法局 33188196

兴平市司法局 38822461   武功县司法局 37298148

乾 县司法局 35523124   礼泉县司法局 35620148

泾阳县司法局 36222970   三原县司法局 32288101

彬 县司法局 34922251   长武县司法局 34202495

永寿县司法局 37663456   淳化县司法局 32775234

旬邑县司法局 34423000   杨陵区司法局 87012149

本公告由咸阳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咸阳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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