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措施出台的背景
全面贯彻中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以“增量提质、高点开局”为统揽,按照全市就业创业、农民工工作暨劳动就业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统筹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快形成有利于就业创业机制,推动全要素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咸政办发〔2021〕57号)。
二、总体要求
形成促进就业合力,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吸纳各部门稳就业新政策,积极调动各类促就业专项资金,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良性发展。发挥政策叠加作用,综合运用减税降费、援企稳岗、创业贷款、电价补贴、项目扶持、技能培训、兜底安置等政策措施,确保全市劳动者充分就业。突出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分类施策,促进全体劳动者就业创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3以内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共分为3大部分、13条。
第一部分: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多措并举,共5条。主要从援企稳岗、税费优惠、项目吸纳就业、新业态就业、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促进稳岗增岗。
第二部分: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共4条。主要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退役军人再就业、援助困难人员就业等方面,鼓励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第三部分:强化服务保障促进就业提质增效,共4条。主要从扩大职业培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增强劳动者就业服务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以上措施顺利实施,加大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稳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实行专班推进,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用好用活各类促就业资金,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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