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解读

《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制定的第五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切实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022年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如何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强化责任,加强引用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综合协调。《条例》第四条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渠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协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规定了有关区(市)以及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部门依法履职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在《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生态环境、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及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加强分工协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多头管理和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如“未正确履行职责开展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评估的”“对污染源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的”“发生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未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行政管理职责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切实履责,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司法行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从三个方面着力,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一是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我们将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条例》的普法宣传。一是强化规划部署。将《条例》纳入《德阳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作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任务分工。指导督促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压实《条例》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宣传覆盖。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依托“四川法治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平台,线上线下密切配合,迅速启动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模式,切实推动《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家庭,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一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将《条例》纳入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内容,使相关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为《条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切实做好“以案释法”。根据实际需要,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执法问题,妥善加以解决,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通过适当形式对外发布,引导广大市民遵法守法。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活动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发挥督促考核作用。要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对贯彻实施《条例》不及时、推动工作不力以及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进行约谈和提请问责,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三、抓住重点,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作为主要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将抓住重点,纲举目张地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履行“对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打好“科学规划、规范建设、能力提升、深入宣传”的组合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打造饮用水水源保护样板。一是坚持科学规划,高起点引领保护。第一时间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以饮用水水源保护骨干专家为组长的专业团队进行规划编制,将从目标任务、保护要求、保护措施等全方位科学谋划华强沟水库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快规范建设,高标准筑牢基础。目前,正在按照《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深化保护工作,拟投资约1500万元,将实施保护区隔离、标志标牌设立、环境问题整治等8项工程,新增隔离网1300米、生物隔离6000米、防撞护栏3200米、界标27个、警示牌13个、宣传牌18个,解决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面源污染问题,夯实水源保护基础。三是提升测管能力,高质量保障安全。构建多尺度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重要节点布设自动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水质状况;建立动态化监管体系,将华强沟水库作为监管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动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多维度应急体系,拟投资800余万元实施德阳市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及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在华强沟水库保护区内新增15个视频监控点位、3套预警系统和1个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水质数据、污染源数据、监管数据和风险预警的智慧化管理,同时,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将华强沟水库纳入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的编制重点,强化水源应急保障。四是持续深入宣传,高水准营造氛围。坚持在全系统开展《条例》的“大学习”“大讨论”,将《条例》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广泛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市水利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上着力抓好水源保障。主要是协同搞好水源调度工作,保障水库水源充足安全;在取水方面加强监督,保障合法有序。二是着力抓好水库安全管理。将华强沟水库的安全运行管护放在突出位置,做好水库定期安全鉴定工作,加强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严格水库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库值守和巡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安全度汛。三是着力发挥河湖长制的职责。通过上下游,左右岸联动,使人民渠管理机构、渠系涉及市县乡镇常态化履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影响输水渠道周边水环境的重要问题,在河长与管护单位密切合作下,发挥出“1+1>2”的生态效益,全面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共同建设德阳高质量发展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四、加强治理,日常巡查落到实处

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位于旌阳区,旌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确保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管理职责。按照职责分工,按照职责分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区级部门,分别牵头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规划建设、水资源保障、种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属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二是完善设施,全面筑牢保护防线。制定了《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计划投资1500余万元实施保护区环境保护项目,将完成中石化渣场整治,保护区内标识标牌、隔离防护设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人民渠路面排水沟、应急物资储备等建设,有效保障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区级部门密切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增强群众保护意识。通过张贴饮水水源保护通告、标语,采用村广播、流动宣传车、LED屏、居民会议、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爱水、护水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保护水源环境的意识,自觉遵守饮用相关法律法规,大力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市区人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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