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通知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烟科〔2022〕13号),为做好2022年度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烟台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或经省级以上科技、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科技园。

(二)孵化运行绩效良好,申报的上一年度有1家(含)以上孵化期内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含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入驻企业。

(三)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1.科技企业孵化器: 在孵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及 办公场所均在拟申报奖励资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且入驻孵化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入驻前已经注册成立的企业,入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时企业成立时间应在24个月以内,入驻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时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6个月以内。

2.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 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及办公场 所均在拟申报补助资金的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内,且入驻孵化 时间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入驻前已经注册成立的企业, 入驻时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6个月以内。

二、申报材料

1.《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大学科技园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绩效证明材料,包括所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营业执照、入驻孵化协议。

三、申报流程

1.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http://ytstc.cn)后,找到平台载体-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孵化载体高企补助申请,在线填报《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系统上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绩效证明等材料,填报和上传完毕后,在系统中提交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分别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奖励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最后在系统中导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报送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安排。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网上申报补助资金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5日;市科技局受理各区市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

2.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照《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和《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鲁财资环〔2021〕33号)有关要求,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节能等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推荐的奖励资金申报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将推荐函和汇总表纸质版和扫描版于受理截止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6786633

附件:附件1: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pdf

               附件2: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pdf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