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8日

 

  市场主体满意度大提升行动方案


 

2022年是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年”。为深入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水利行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办函〔2022〕20号)和《广元市水利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十个坚决”分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突出抓好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为加快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各县区水利局)(各县区水利局为每项工作责任单位,下面不再列出)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三)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四)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化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更新、编辑、审核等工作,确保事项认领率、办事指南准确率、全程网办率等关键指标达到100%。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办件指导,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五)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省工改2.0系统应用,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要求,切实整治“体外循环”“隐形审批”问题。(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六)积极推进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审批,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局河湖管理科、局农村水利科、市水土保持站)

(七)扎实做好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6项营商环境指标工作,加强与市级牵头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总结报送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财务科、局政策法规科、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八)调整充实技术审查专家库,优化专业结构和组成人员,不断提高技术审查质量和水平。强化技术审查财政资金保障,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财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九)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涉河建设项目等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涉企检查的规范性。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局河湖管理科、市水土保持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十)积极开展信用评价,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推送水利厅和市信联办,并运用于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一)加大涉审中介机构培育力度,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入驻市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推行“一网选中介”。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严把技术方案报审质量关,压缩方案修改报批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二)持续推进水利工程“不见面开标”全覆盖和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积极依托开评标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强化线上线下监管,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接收、处理机制,不断优化招投标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持续开展水利招投标系统治理,依法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河道采砂、水土保持、质量安全、水资源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大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积极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局综合执法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四)扎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拓宽网上政企互动渠道,
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确保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五)做好市场主体满意度回访工作,及时对政务服务、招投标、双随机检查、政府采购等市场主体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建议,解读政策法规,回应合理诉求,优化工作方式。(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六)扎实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水事矛盾纠纷。坚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七)及时整改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营商环境工作。做好营商环境迎评工作,及时梳理报送佐证资料、典型案例,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办公、参与答题、支撑保障等事项。(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八)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窗口”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窗口腐败”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机关纪委,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十九)加强政务公开,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二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我市水利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让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越高,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越足。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内容抓紧抓实。要细化工作清单,明确责任要求和目标任务,确保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地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谋划部署和工作推进。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水利厅和市级牵头部门沟通对接,掌握营商环境新任务新要求。要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了解市场主体想法和诉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

(三)严格考核问效。将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调度督导,对工作敷衍应付、拖沓迟缓,影响我市水利行业营商环境的单位严格实行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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