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根据《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建设;现有条件满足《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别是年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

(二)承担单位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三)对因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承担单位,不得组织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请认真筛选并指导有意愿、有条件的申报单位编写《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认真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

(二)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所有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正式行文出具初审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发改部门择优推荐5家以内企业技术中心和4家以内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市直部门推荐工程研究中心不超过2家,中央、省驻淄单位可自行行文申报。

三、其他事项

各推荐部门请于5月6日(星期五)前将各申报单位材料汇总统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具体包括:书面正式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U盘一份。

联系电话:3182706

 

附件:

1.《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3.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制基本要求

4.《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5.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6.淄博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说明及指标解释

7.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7.zip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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