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部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重点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及申报条件

    方向1:融合基础研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构建孤独症谱系障碍区域性综合防控体系及应用

研究内容:面向青岛地区0-6岁婴幼儿,构建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诊疗网络体系;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诊断和治疗效果评估与应用;以区域全人群出生队列为基础,系统开展孤独症谱系障碍病因学研究和发病机制探索;基于3D打印技术,开发多感官综合康复训练系统辅助孤独症谱系障碍康复治疗;同时以医疗干预为基础,建立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全生命周期,集医疗-训练-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孤独症谱系障碍序贯融合干预模式,有效提升青岛地区对孤独症谱系障碍的三级防控能力。

考核指标:婴幼儿监护人知情并同意接受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筛查覆盖率大于90%;建立孤独症谱系障碍区域性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区域性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诊治数据库;明确青岛地区0-6岁婴幼儿孤独症谱系障碍发病率;构建覆盖儿童-青少年-成人全生命周期集医疗-训练-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孤独症谱系障碍序贯融合干预模式,对7岁以上孤独症谱系障碍患者提供大于5000人次的社会服务;建立青岛地区孤独症谱系障碍预防-筛查-诊断-治疗网络体系,形成示范应用报告;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诊断系统。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孤独症谱系障碍风险筛查与辅助诊断装置”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申请工作;提供开展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培训1000人次以上,使参与医务人员熟悉并掌握孤独症谱系障碍的筛查与指导;项目实施起2年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申请专利1项以上。

支持额度:2022年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孤独症鉴定资质和康复定点的医疗机构。

2.申报单位具备全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辖区管理、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价职能。

3.申报单位应具有区域全人群出生队列前期研究基础,鼓励申报单位通过产学研用方式联合申报。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等内容。

4.有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2年验收的项目除外)。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参与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8.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对项目资金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方向2:酶菌协同消减农药残留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在种养结合上的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作物农药残留和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对2种以上作物种植采用酶菌协同用药研究,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药残分解速度;针对制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大问题,通过采用酶菌协同、好氧堆肥、膜覆盖堆肥等技术摸索与改良,总结集成一套适用于畜禽粪污及农业种植废弃物好氧堆肥的技术模式,并予以种养结合上的示范应用,解决城乡养殖废弃物处理难的问题。

考核指标:通过作物种植采用酶菌协同用药研究,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农产品药残检测达到国标要求;总结集成酶菌协同农作物种植施用规程两套,产量提高10%以上;研发畜禽粪便好氧堆肥发酵中试装置(5吨以上)一套,实现畜禽粪污堆肥的堆温达到50℃以上的时间不少于7天,或达到45℃以上的时间不少于10天,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蛔虫卵死亡率应≥95%,粪肠球菌数≤100个/g;申报专利2项;总结集成畜禽粪污好氧堆肥技术规程一套,好氧堆肥异味除臭技术规程一套;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试验示范基地1处,联系种植户共同建设种养结合试验示范基地1处。

支持额度:拟支持项目1项,2022年度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前期科研基础,无知识产权纠纷。如开展联合申报,牵头单位需负责审核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经费分配(包括自筹经费)等内容;

3.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申报说明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

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2”—“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酶菌协同消减农药残留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在种养结合上的示范应用),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等。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项目主管单位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企业单位提供当期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7.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申报书按模板要求准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

(三)申报与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17:00。

项目主管部门须于2022年5月7日17:00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对申报项目完成审核并确认是否推荐。

(四)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

联 系 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18353238045

2.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管  红,段继莲      联系电话:85911341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天宝             联系电话:85911342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88728768

3.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62


    附件:青科资字〔2022〕7号关于发布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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