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解读

近期,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巴中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巴中市高度重视,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新要求及人民群众新期待,基本建成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全市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一定发展,但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一些县(区)和部门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不充分,城乡和地域分布差异明显,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化、个性化还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市委坚持“三市两地一枢纽”定位,坚持“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后发赶超振兴发展,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加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为加快法治巴中建设进程,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司法局根据《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以法治创造最好的营商环境,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7章30节。

第一章—规划背景,客观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就切实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及“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科学分析。

第二章—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三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和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思路。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建设以“综合应用、基础支撑、数据研判”为核心框架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业务应用;强化基础支撑,推进“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升级打造市、县(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强化数据应用,加快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库。打造7个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服务示范点。三是“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程。力争创建1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四是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打造30个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五是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打造1—2个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第四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重点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开展 “宪法宣传周”“巴中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二是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组建巴中市“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等。三是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学法考试平台”建设与运用,实现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全覆盖。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四是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媒体公益普法机制,制作投播一批“八五”普法主题公益广告。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库。开展法治示范创建。五是法律援助机构能力提升计划。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援助机构建成率100%。六是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6个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计划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培育1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开展“百优调解专家团队”建设。七是公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培育1个兼具涉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等专业化品牌公证机构。八是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服务优秀人才5名,后备人才10名。

第五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重点对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持续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等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建成四川省巴中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配置10个安置帮教公益岗位服务人员。二是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开发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务产品。三是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程。打造6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20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站(室)。四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市建设5个示范性社区法律之家。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两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覆盖率提升20%,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例提升20%,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提升10%。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5名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建成6个县级“智慧矫正中心”,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社区矫正新模式。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建立一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吸引50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第六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重点通过对川陕苏区的红色法治文化的深入研究阐释,精心建设打造川陕苏区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弘扬和发展川陕苏区法治精神,高效助力“红绿融合”示范建设。一是深入研究阐释川陕苏区法治文化。全面收集川陕苏区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文物、法治故事和亲历者口述资料,全面考证川陕苏区关于法治的遗址遗迹,全面深入研究阐释川陕苏区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法律体系、普法措施、司法制度、执法手段以及法治精神等,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阐释成果。二是全面弘扬发展川陕苏区法治精神。弘扬发展川陕苏区法治精神,将红色文化、法治精神和司法元素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精心建设打造川陕苏区法治教育基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恩阳革命法庭、鼎山革命法庭(川陕革命根据地长胜县革命法庭)、长赤革命法庭(川陕革命根据地长赤县革命法庭)等一批法治教育基地。让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成为各级政法干警学习历史经验、吸收历史营养的加油站,成为普通群众接受法治教育的打卡地。

第七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主要从《规划》的组织实施、基础保障、队伍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定期会商,协调推进。各地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三是加强基础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是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建立规划实施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督查,跟踪督促各县(区)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