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运管处关于撤销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公告(2016.08.26)

  经核查,下列道路货运经营者(见附表)因未按承诺期限履行投入车辆承诺,所属经营性货运车辆数量达不到《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关于  5部车的经营许可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其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08月26日

  

  1

  业户名称

  刘明杰

  经营许可号码

   

  车辆号牌

  鲁K-UM579

  道路运输证号

  37100132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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