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公告

  经核查,下列道路货运经营者(见附表)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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