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软科学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现启动2022年度“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菏泽市及驻菏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且未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法律、管理、环保等领域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须正式出版、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经市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结题,字数在3500字以上。成果第一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申报、评审过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成果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书面材料分为A、B两套。A套包括成果申报书(A)1份,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应用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等特殊成果可使用原件代替复印件,论文及系列论文成果复印件须复印封面、全部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并在成果相应的目录上予以标示。B套包括成果申报书(B)、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需注意妥善进行匿名处理,确保B套材料内不包含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两套材料按照以上顺序酌情装订,A4纸规格,分别装入A、B两个档案袋。A档案袋封面标明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层次、完成单位、完成人员,B档案袋封面仅标明成果名称、成果类别、成果层次,要注意不得使用印有单位名称的信封或档案袋。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A)、(B)及研究成果(Word或WPS格式,非PDF,非扫描件,篇幅较长的可提交5000字以内成果简介)。
以外文形式发表或出版的参评成果,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材料。
成果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须亲笔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
各成果完成单位将成果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及承诺书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
申报的所有材料应审核准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县区所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部分别负责开发区、高新区所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市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各高等院校负责校内成果的审核和推荐。
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推荐部门和单位对申报的成果按照以下基本限额,通过初评或筛选等方式择优推荐: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8项,省属、市属院校:本科40项、专科12项、党校12项,其他市直部门2项。推荐数量可低于限额,不具备条件的可不推荐。
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时要汇总成表,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与书面表格各1份。
推荐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成果权利合法性、材料完整性、形式规范性,实事求是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报告1份,简要说明申报、初评、筛选、推荐等基本情况。
实行一次性申报推荐,审查不合格者不纳入评审,不再修改完善,不递补申报。
推荐申报过程中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预约报送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对推荐申报工作作出必要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未经申报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165893
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518房间 市科技局
电子邮箱:hzsrkx@126.com
附件:1.2022年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A).doc
3.2022年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4.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菏泽市软科学奖励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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