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重庆铁路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18〕33号)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市试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评选。本次评选3家试点企业,相关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请符合要求且有意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的企业,向市商务委外贸促进处提交报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报名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以上资料请提交至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108室,联系电话:13752887373。

特此通知


附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评选办法.docx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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