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改局、功能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第一批)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2〕2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评价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评价材料包括:纸质行文2份、评价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3份(光盘内容包括行文PDF、评价报告PDF,单个PDF控制在50M以内)。
联系人:李丽、郭云,电话:87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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