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门领导解读】德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刘洪贵解读《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政策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应当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制定《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以明确本年度决策事项,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重要举措

(一)德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承办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该规划旨在填补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空白,进一步整合会展资源,合理布局全市会展体系,强化会展经济拉动作用,为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二)德州市“十四五”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承办部门为市教育体育局。该规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模式,系统推进教育体育综合改革,统筹实施教育强化工程,对我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和战略设计。

(三)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承办部门为市水利局。该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市现代水网,合理布局水利基础设施空间,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利行业管理能力,妥善应对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管理等水安全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和安全保障。

(四)德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年),承办部门为市水利局。该规划主要是在查清我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

(五)德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2020—2035年),承办部门为市水利局。该规划是保障全市供水安全的顶层设计,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具体落实,总体目标是解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水资源配置能力空间布局问题,明确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与措施,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及生态文明建设对水资源的合理需求。

(六)德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承办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该规划主要对我市“十四五”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提高农业综合收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七)德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7年),承办部门为市商务局。该规划主要是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药品流通资源和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县级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五、联系人:彭薇       科室:备案审查科

联系电话:268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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