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胶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情况说明

  一、背景与意义

  为做好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我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汇报,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 8 项决策事项纳入胶州市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在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

  先后两轮面向全市各部门征集我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部门提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筛选,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承办的《胶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胶州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市民政局承办的《胶州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2022-2024 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胶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市商务局承办的《胶州市“十四五”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划》、市卫生健康局承办的《胶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胶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胶莱街道办事处承办的《胶州市官路水库工程建设征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8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管理。这8项决策事关我市短期或长期规划发展,具有影响深远的意义。 

    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重要举措

    市司法局将发挥程序合规审查作用,将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项目化管理,既要分解、细化,也要提醒、督办,提前介入并督导决策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遴选优质法律顾问“一对一”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和科学决策的智囊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各决策承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提供合法性保障,推动胶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不断谋新篇、开新局。

 

   政策原文: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胶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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