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朱仙庄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对地面变电所、油库及井下采掘头面、机电硐室等突出边远地段和重点环节,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该矿健全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层级责任体系,根据隐患对安全的威胁程度和风险大小对各类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风险预控管理要求,在工程设计、施工措施编制、生产安排和组织管理等方面预先控制各种安全风险,区队跟班干部开工前对属地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确认,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有效落实;班长在组织施工前,进行开工前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消除盲目施工可能产生的安全威胁;岗位人员在操作前进行岗位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控制环境、设施隐患;职工在施工过程中,工序转换时和收工后进行安全确认,确保操作行为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采取班排查、日排查 、周排查、月排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安全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进行走动式巡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预警提示责任单位,并由专人负责输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经安监处审核后进行发布。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由下一班按照管理措施继续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后,安监员、排查人员会同跟班干部、班长进行验收,确认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在采掘头面、施工场所、副井下口和南二下口设置“层级安全确认簿”,所有管理人员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登记,责任单位现场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要求整改到位。隐患整治完成后,由责任单位通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回复,系统组织验收,安监处负责抽查,并及时将验收、抽查情况输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淮北矿业集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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