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744,77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08,120,50.4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更正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744,77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7,318,443.54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更正前:

1、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

2、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744,77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081,205.04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更正后:

1、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2元(含税);

2、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744,77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2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7,318,443.54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