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0),于2022年4月2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2-015)。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山冲公司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董绍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7,665,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09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7,357,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303,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38,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6,0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42,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9,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30%;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42,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9,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30%;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42,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9,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30%;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42,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5%;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9,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30%;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7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8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11,1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52%;反对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4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7、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两家关联股东,分别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两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3,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涉及两家关联股东,分别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两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3,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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