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食安护佳节”和“3·15”国际消费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的简明问答

  一、问:请介绍一下2022年“食安护佳节”和“3·15”国际消费日专项执法行动总体情况?

  答:市场监管涉及民生、保障民生。自2022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安护佳节”和“3·15”集中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食安护佳节”集中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57396家,发现问题线索(条)5315条,当场责令整改问题4273家,当场查封扣留问题食品4755公斤,立案124件,罚没款116.9万元;“3·15”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4484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9391家,当场责令整改问题企业4297家,立案1901家,排查风险点777处,已罚没款607.8万元。

  二、问:请介绍这两次专项执法行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坚持“三级联动”,构建市场监管大格局。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繁重的监管任务,执法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特别是一些区域性、系统性的复杂问题,仅靠有限的监管力量还不够,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集全系统的监管力量在短期内倾斜到一个点上,做到全系统“一起干”,打“整体战”,出“组合拳”,才能提高工作成效,实现全面提升。因此,在这两次专项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员全员、全程参与,周密制定“食安护佳节”和“3·15”集中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交叉检查”的方式由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每县(市、区)检查一个城区(驻地)、一个乡镇(驻地),分别检查4个业态不重复经营业户。各县(市、区)成立交叉检查组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的形式,指定县(市、区)全部乡镇驻地进行检查每一个乡镇(驻地)分别检查4个业态不重复经营业户。各县级局又成乡村检查组采取乡镇(街道)交叉检查的形式,对每个村庄(社区)经营业态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各级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全覆盖检查,对不法经营者形成了强大威慑,营造了经营者不能违、不敢违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压实工作责任。在这两次专项行动中,市局县级干部全部带队参与,每日各检查组具体情况与县级局进展情况一并通报。每日对市县两级各组行动开展情况,选取检查户数及覆盖面、发现线索数、责令整改数、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立案查办数等主要指标,进行调度并全系统通报。集中行动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将综合评比结果上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并通报给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时,将集中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评。在此基础上,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带队督导、反馈、回头看机制,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

  (三)坚持全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这两次专项行动涉及到市场监管领域多,调动的执法人员多,参与执法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是跨行业执法,为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每次专项行动之前,都围绕食品、预付式消费、价格、广告、质量和计量、知识产权等领域,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解读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相关专业知识,明确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两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培训执法人员1500人次,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专项行动靶向性。坚持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切入点,把社情民意作为专项执法行动的落脚点,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市场监管领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在“食安护佳节”专项行动中,突出了“四个重点”,即突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供货商、食品生产小微企业、小作坊、超市、食品店、食品摊点、餐饮单位、小餐饮等重点对象;突出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食用油、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特别加大对桶装饮用水的检查力度;突出城乡结合部、问题食品频发地、偏远村庄等重点区域;突出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山寨”、“三无”、劣质、超保质期食品等,无证经营、无健康证或过期、加工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在“3·15”国际消费日专项行动中,根据2021年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突出七大领域:在食品领域,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食用农产品(添加剂超标)、禽蛋、奶制品、调味料、糕点、水产品、保健食品以及餐饮具消毒为整治重点,突出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在“预付式消费”领域,预付卡是近年来投诉高发地,主要是商家经营不善跑路、预付卡剩余款不退、利用合同构筑消费陷阱、承诺服务难以兑现、霸王条款多等,主要行业是健身私教、美容美发、洗衣连锁、食品餐饮、零售连锁等行业。在价格领域,主要涉及停车收费、涉粮领域、转供电、物业收费、培训收费等。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进行查处。在广告领域,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媒介和企业官网、商业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医药、食品、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领域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行为。在质量领域,针对涉及农资、成品油、电线电缆、日用消费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在计量领域,主要针对停车领域、涉粮计量器具、加油机、电子秤等领域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知识产权领域,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专利产品侵权假冒行为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针对农贸市场、礼品商行、大型超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以上针对性措施,既增强了专项行动的靶向性,又提升了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

  (五)坚持“严”字当头,加大曝光力度。坚持“严”字当头,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办理的案件,坚持依法从严处理,并依法处理到人,纳入信用系统。坚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过新闻媒体、市局“聊城市场监管”微信平台,主动曝光市场领域的违法案例,对市场经营主体形成了极大震慑,彰显了法治权威,推动了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极大地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和引导力。

  (六)坚持全方位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积极搭建“一台一刊一网一号”宣传平台,全媒体参与,全程跟踪拍摄,实施“立体发声”,及时解读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发布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公告通告、温馨提示、消费警示和安全科普常识,扩大了社会宣传覆盖面。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440余篇,新华财经发布的“食安护佳节”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当日点击量达28万余人次;发布的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热点,当日点击量达到27万余人次,提高了公众知晓度,营造了社会共治浓厚氛围。

  “群众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聊城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三、问: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请问年初以来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2022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创新智慧监管,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联合市教体局、卫健委召开了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和管理人员职责。督促各学校每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自查一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

  二是严格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学后两周内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制度、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过程、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堂饮用水等情况,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1620家次,督促整改问题和排查风险隐患500余个。二是联合教育部门落实校外供餐“动态清单管理、学前全面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年度黑名单”四项长效机制要求,对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季度全覆盖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4家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工作,全面分析从原料采购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严格管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一是在巩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基础上,利用“两库一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二是推行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市、县、乡镇基层所三级监管网格201个,配备网格管理员422余人,并对网格员信息在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三是对照教育部门提供的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单位名单及食品种类,制定校园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全面开展监督抽检。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前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集中性、突出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检查成效,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问:农村消费市场的兴起,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成为产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在净化农村市场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将农村消费市场产品质量监管作为重点抓紧抓好,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农村消费市场日常监管力度。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重点打击“三无”产品、“伪劣”产品,通过持续不断的检查,保持对农村消费市场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采取行业调查、质量诊断、行政约谈、专项培训等方式,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方位提升质量保障能力,有效防范质量风险隐患。

  二是加大农村消费市场商品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加大对农村市场商品抽查频次和力度,以儿童学生用品、老年用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为重点,突出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统一性、覆盖面。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启动处置程序、第一时间控制不合格产品,并严格依法溯源。

  三是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整治。按照“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类产品一类产品抓”的原则,选取近年来农村消费市场投诉较多、质量风险相对较大的农资、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治一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顽疾”,加大处罚曝光力度,以点带面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实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家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五、问: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价费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民生、涉企、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采取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提醒告诫、政策宣导、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扎实推进价监工作。一是以民为本,部署开展民生行业价费检查。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党史主题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要求,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费、物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单位收费等多项专项检查。今年1-3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价费监管方面立案102件、罚没合计112万元,极大地震慑了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二是助企降费,加强涉企价费监管。以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金融5个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三是聚焦热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聚焦节日、疫情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执法办案程序,维护了消费者价格权益。

  六、问:市民办消费充值卡后,商家倒闭关门,请问针对这类问题,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答: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置预付式消费领域投诉举报1518件,成功调解1237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9.6万元。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开展3·15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相关预付消费领域市场主体989家,并通过新闻媒体播放预付式消费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理性对待预付卡消费。同时,针对预付式消费监管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平台服务、综合监管、社会共治”四位一体协同监管服务新模式。一是推动地方立法,填补法律空白。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级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明确商家发卡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资金存管等问题,多次组织参加集中研讨会和论证会,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为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提供法律支撑。目前《条例》草案已完成部门会签,正在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二是创新监管手段,建设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平台由四方共同参与,市场监管局负责平台的指导和监管,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出资建设,蚂蚁集团负责平台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将消费者的预付资金纳入监管范畴,确保资金安全,提振消费信心。三是实施综合监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全市单用途预付式消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单用途预付式消费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快速回应机制,充分发挥消费投诉调解职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四是推动社会共治,构建预付式监管新格局。紧扣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强化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法律机构、商家及消费者的良性互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推动形成单用途预付式消费卡社会共治的新局面。根据日常监管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对预付式消费问题分析梳理,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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