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进一步确立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的地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创造良好的应急安全保障环境,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工作安排部署,牵头编制了《眉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1年3月,我局在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指导下开始规划编制工作。在总结我市“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基础上,积极深入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踏查和分类座谈等方式广泛征集规划编制意见建议,并形成《规划》文本初稿。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我局按程序对该《规划》文本初稿开展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属地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定期组织风险和形势分析预判,编制区域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夯实应急法制基础。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消防执法联合执法机制,推行“三位一体”和“清单制+执法”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3.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编制实施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改销和整改效果评价,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示范。
4.强化综合防灾减灾。完成眉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停运制度。在地震易发地区新建或改造升级II类及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眉山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建立健全智能高效的监测监控体系和快速反应的扑救体系。
5.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构建“5+1”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打造应急救援市县“5分钟”力量调度圈。全面完成化工救援专业训练设施及综合性大楼建设,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飞行保障和地空协同救援机制,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
6.增强巨灾应对准备。修订完善总体预案、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
7.加强人才科技资源。采用“l+N”模式建设1个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和N个业务子系统,制定各部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流程、规划、规则。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
8.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在全市各级中心学校建立应急体验课堂、体验中心,加强市民尤其是学生的应急安全、防灾、逃生能力教育。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强化跨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应急能力。
(二)重大项目建设。
1.智慧应急工程。建设市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
2.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3.安全运行能力建设工程。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程、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程建设。
4.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眉山市化工企业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消防救援训练基地综合培训楼,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5.综合应急保障工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程和应急通讯保障工程建设,在地震重点防御区乡镇(街道)、部分重点村(社区)卫星通讯电话配备率实现100%。
6.应急社会动员工程。建设安全应急教育体验场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工程和公共应急广播系统工程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规划影响评价、加强绩效评估四项保障措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