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财会〔2022〕9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发挥财会监督职
能,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省财政厅印发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
性,切实增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视。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对本地区的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调度管理,积极推进本地区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的人员和力量,推进本部门(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
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步骤,结
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单位)的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时间要求稳步有序的开展规范化建设。对照方案和会计基础规范化标准,对薄弱环节予以加强,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进行整改。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抽取不少于10%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市财政部门将在市直部门(单位)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并进行现场检查。
三、加强指导,按时报送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业务指导,
帮助单位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并收集单位的自评表,形成本县区评价报告,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0月14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单位(含本级)自评表,形成本部门(单位)的评价报告,加盖公章后连同所有单位自评表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履职尽责,严肃问责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会计
制度建设,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市会计工作水平提升,建立起规范严谨、科学健全、高效有序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体系。对于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财政部门将视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对单位进行约谈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五、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情况,择优
向市财政局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规范化建设单位的20%,市财政局进行综合评定后,选取优秀单位向省财政厅推荐。市财政局将对市直部门(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定,择优向省财政厅进行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菏泽市财政局会计科 吴明阳
联系电话:5613713
电子邮箱:hzczjkjk@163.com
菏泽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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