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泉民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3月30日,济阳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阳政办字〔2022〕1号),现将该《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李干杰书记以“给农民找活干”为目标亲自谋划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等文件,制定《济南市济阳区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和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决策部署,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

(一)区级负责,分类指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单位负责对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进行分类指导;区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深挖岗位资源,负责对各镇(街)岗位设置和计划安排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区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做好资金筹集、划拨等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摸排,建立清单。做好本辖区内“六类”群体集中摸排工作,对照安置范围摸清底数和实际情况,根据摸底人员的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条件进行排序,形成“人员清单”和“岗位清单”,建立供需资源数据库,确保扩容提质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流程,有序上岗。开发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各镇(街)负责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村(社区)负责对上岗人员建立考勤签到、监督、补贴发放等基础台账,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名管理,动态调整。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及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联系单位: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238616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泉民解读《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济南市济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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