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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省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该《意见》。
该意见共分5大部分、16条内容,逐条明确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一是深化综合预算改革,主要包括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预算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源。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主要包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实施预算刚性改革,主要包括依法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四是实施可持续预算改革,主要包括健全政府依法举债融资机制、推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管控机制。五是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
在充分调研、论证、争取局各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送审稿)》,并经2022年2月15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意见出台后,将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市政府资源统筹力不足、财政支出不够科学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等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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