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公司伪造电梯维保记录重罚10万元

14日,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1117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45诉求件线索依法对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负责维保的福清市龙山街道某小区进行检查,并于当日对其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1111日至3日,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的规定,对其承保的某小区29部在用迅达电梯进行半月实际维护保养,却在每部电梯的《半月维保记录》《电梯维保公示》中填写了维保记录。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27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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