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烟台规范新能源(纯电动)车辆维修经营备案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3日讯 4月13日,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规范新能源(纯电动)车辆维修经营备案的公告。

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新能源(纯电动)车辆维修经营业户按照《烟台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规范》(烟交发〔2022〕4号)备案时,无需提供以下维修设备的数量、型号:气缸压力表、燃油压力表、真空表、外径千分尺、内径千分尺、量缸表、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喷油泵试验设备、喷油器实验设备、自动变速箱维修设备。特此公告。

闪电新闻记者 谭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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