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三类建设项目的八条措施

  市审批局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更好的应对疫情,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按照“依法依规、特事特办、急用先行”原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八条保障措施:

  1、因疫情防控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免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先行用地。疫情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3、对于方舱医院新建临时建筑,在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规定的情形下,免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对于方舱医院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除需提供用地意见,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外,其余材料均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发证60日内补齐。

  5、将方舱医院项目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标准提高至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6、三类建设项目凡是涉及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涉及城市绿地、树木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等审批,均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人承诺满足办理条件,签订告知承诺文书,审核无误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免于提交容缺材料,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现场核验。

  7、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先办后补,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期再补交纸质材料,暂缓纸质材料归档。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通过“网上办”方式申请办理,切实减少和杜绝相关交易主体的人员流动,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对确需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实行网络、电话、手机预约,实行错峰错时和24小时“全天候”办理。

  8、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三类建设项目的咨询、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服务保障。在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要依托“投资项目会客厅”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指导协调解决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

  在今后的工作推进中,市审批局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培育和树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各项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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