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现将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举报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举报受理企业范围。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二、举报政策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淄博市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办法(试行)》等文件。

  三、举报方式。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报电话:0533-2280928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来信/来访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63号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01室 

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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