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日

   遂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8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参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原则,用2—3年时间,在省级统建平台基础上,侧重政务服务外延与政务服务下沉,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全市〔含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下同〕、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2017年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新创业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市、县(区)两级统一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综合应用平台,试点部署“互联网 政务服务”综合应用平台至部分街道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预留接口确保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2018年7月前,构建成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智慧政务服务联动综合管理平台,规范各级政务中心内部管理,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整体水平。2020年底,参考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建成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无缝衔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网上办理。

   二、建成并运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

  (一)清理公布网上服务事项。通过市、县(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市、县(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事项子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列明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等。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机、宣传手册等途径展示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能砍必砍”原则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新开具。推进申请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进一步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评估、论证、现场勘验等“转外”环节。凡能通过数据共享的办理环节和程序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办理。对初审机关和审批决定机关重复开展的现场勘验环节“去复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三)运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加快推动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交通车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2019年12月底前,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够网上办理,逐年提高网上办理事项率,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大力推广跨县(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进一步增加服务事项,扩大服务范围。从2018年开始,每年新增一批跨县(区)办理、同城通办、全市通办服务事项。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推动网上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热线等延伸,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移动办理。有效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开展智慧主题服务试点。每年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部门开展网上办事主题服务试点。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中的群众行为、电子证照、事项审批、网格管理等数据资源,通过跨领域、跨渠道综合分析,洞察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利用网页、短信、手机APP、微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网上服务事项精准化供给。〔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加强效能评估体系建设。整合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和投诉处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务中心〕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宣传手册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综合应用,集中、全面、深入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对接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动实现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三、完善平台渠道建设

  (六)完善平台体系建成全市“一张网”。

   按照全省“统一框架、统一标准、统一交换”要求,积极完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配套,进行功能拓展。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要按照全省统一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并主动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参考《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框架设计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规划、设计、开发、使用覆盖全市的智慧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有效避免重复分散建设,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按照“2017年底启动建设,2018年7月完成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智慧政务服务联动综合管理系统,2018年底通过市数据交换中心和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要求,实现网上审批为常态、网下审批为例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栏目设置规范、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全市政府网站群。依托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建立以全省电子政务大厅为主,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12345服务热线等为辅的多元化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打造遂宁网上政务服务门户。推动网上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热线等延伸,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移动办理。有效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完善电子证照系统数据库。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和要求,确定须开通的电子证照服务和应用电子证照范围,建立电子证照服务目录,实行网上证照查验。推动证照签发部门改造升级相关业务办理系统,集成电子证照服务,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归集。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有误或缺失的电子证照。建立完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验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融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网上物流体系和网上缴费体系。建设以公民身份证号、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联通整合实体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认证渠道,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单点登录、全网通办”。逐步整合已建系统存量账户,推动已建系统新账户和新建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展身份认证。推进非税网上缴费功能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引入网上物流平台,实现申请材料、结果材料的在线物流服务,减少群众来回跑路次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七)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按照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服务)人员“三集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切实提升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工办理”工作模式,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整合改造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税大厅、部门办事大厅等线下服务实体,实现实体办事大厅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加快推进垂直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大厅向更多部门延伸,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省市县多级联动的服务模式。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融合,实现所有服务一网协同。〔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扩大网上政务服务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资源,拓展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邮政服务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贴近需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综合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税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加快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到2020年底,实现省、市、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五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四、强化发展基础建设

  (八)推进市级政务云建设应用。强力推动市直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市级政务云迁移部署,同步开展三级等保测评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依托智慧城市云平台搭建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统一的云灾备平台,建立完善安全防护体系。扩充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公共服务软件,拓展平台层、软件层服务功能。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内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建立以电子政务外网为核心的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公共网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运维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市级政务云支撑保障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九)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结合遂宁实际和城市定位,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十)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按照建设“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要求,编制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以市级政务云应用迁移为契机,推动市级各部门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信息资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快推进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与国家基础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推进涉税、商务、旅游、检验检疫、海关、国土、产权等领域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县(区)交换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十一)实现电子文件互认。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法律效力。加强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市政务中心〕

  (十二)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 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风险漏洞测评等工作,提高各平台、各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在线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对具有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要求的统一规范使用数字证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建立安全、可靠、权威的政务服务统一电子认证体系。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五、保障措施

  (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审议重大决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具体工作。

  (十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申请材料精简细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建设进度,每年对“互联网 政务服务”相关项目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加快改变信息化自建自用自管模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新模式。鼓励信息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十六)加强培训宣传。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将“互联网 政务服务”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力大的特点,引导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工作分工,做到工作措施到位、人员队伍到位、保障经费到位,推动我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实施,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 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