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文化多样性;
4.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在一定区域内世代相传,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6.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或申报单位需提出申请,在申报工作时限内,准备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区文化和旅游局经过初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区文化和旅游局复审后,面向社会发文公示。公示期满,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推荐名单拟订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送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面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文件
1.申请报告:申报者或申报单位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需要将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申报清单(附件1)。
(二)项目资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2 ):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主要特征、重要价值、存续状况、保护计划、声明书、授权书等,要求内容充实,表达准确,脉络清晰,突出重点,尊重事实。2.保护单位: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
3.照片(附在申报书里):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主要内容、价值的近期照片。照片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附在项目申报书相应栏内。
4.视频:
①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5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
②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视频,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和中文字幕。视频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及其面临的挑战,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视频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5.辅助资料:提供该项目的补充信息,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书籍、历史文献、书面资料,以及视频资料、录音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等。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
四、报送形式
(一)纸质材料
1.“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报告”和“申报清单(附件1)”,报送2份原件,装入一个档案袋;
2.“项目资料”包括“申报书(附件2)”和“辅助材料”,“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6份原件;“辅助资料”一式2份。
3.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一式2份。
(二)电子材料:以申报项目为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2个文件夹。
1.“申请文件”为1个文件夹,包括“申请报告”和“申报清单”报送PDF版和Word版电子文本;
2.“项目资料”为1个文件夹,每个申报项目内设“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和“项目辅助材料”文件夹。
一是“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内设3个文件夹:①项目申报书,内分2个文件夹,1个是项目申报书Word版电子文本,1个是项目申报书中签字盖章部分的PDF版文本;②10张JPG格式照片;③视频,MP4/AVI/MPEG/MOV格式。
二是“项目辅助资料”文件夹,提供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电子文本,提供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区级非遗名录评审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确保项目申报有序开展,得到社会支持和认可。
(二)严格要求,认真推荐。严格把握项目申报有关要求,严格项目申报程序,认真组织专家论证申报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材料齐全有效。
(三)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在项目申报各环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廉洁规定,坚持将本地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价值、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推荐申报为区级项目。
(四)严格保护单位条件。每个保护单位要做到“保护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齐全。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对保护单位的有关规定,组织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五)制定好保护计划。在制定项目保护计划时,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整体环境、具体特点、传承特征等,制定详实、科学,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六、其他要求
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济南市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凡不符合推荐条件、超过申报时限的,均不予受理。
报送单位:济南市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市中区卧龙路354号二楼203室
联 系 人:张晓雨,办公电话:55700585
电子邮箱:jnszfy@163.com。
附件:1.申报清单;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第六批)
济南市市中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4日
关于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市中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doc
附件2:市中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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