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为建立“标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监管”的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对电价政策进行了明确和完善,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 4月2日


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