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做好《功能区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区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用海、科技兴海、产业强海、生态护海、开放活海“五个导向”,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产业生态,培育壮大海洋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产业,打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高地。

二、《功能区划》是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空间布局、功能分布、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的基本依据。涉及远遥浅海科技湾区范围内开发利用、土地调整、海域使用等活动的相关规划,要与《功能区划》协调一致。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设计,加强《功能区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环翠区政府、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威海城投集团等要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强协同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功能区划》有效落实,加快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崛起,推动威海国际海洋科技城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功能区划》由市海洋发展局负责印发并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23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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