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13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进一步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通道,构建全市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寄递物流发展新格局。市邮政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快递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
国家邮政局《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13号)
三、出台目的
以提升城乡寄递物流服务一体化水平为主线,优化整合现有邮政、快递、交通、商务、供销等物流资源,合作共建、共享共用,加快“一县一园区、一镇一中心、一村一网点”建设,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区市、乡镇、行政村全覆盖的工业品进村“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双向寄递物流体系。
四、重要举措
1.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在2021年底已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快递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进村成果,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站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进一步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
2.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将快递网络基础设施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共同规划建设,对区市快递园区、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到2024年底,农村寄递基础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成为物流体系的骨干力量。
3.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体系。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融合发展。
4.全方位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鼓励、支持寄递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大力开展“一地一品”“一县一品”销售寄递服务,加大快递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冷链寄递设施,按比例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补贴。
6.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推进有条件的区市成立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支持建立区市级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农村寄递服务监管和行业自律。
7.确保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防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五、关键词
1.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寄递物流业是指由邮政或快递提供物流服务的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2.快递进村:快递进村是指快递服务通达建制村,既包括快递企业直接设立站点的模式,也包括与其他商业组织合作提供快递服务等多种模式。推动“快递进村”是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工程,是实现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3.一地一品、一县一品:是国家邮政局推出的农特产品进城示范项目,鼓励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服务农村电商,深耕农村市场,力争推出一系列规模大、效益好、具有示范性的农产品进城典型项目,逐步强化邮政快递服务在农村发展中的渠道带动效应。
六、解读工作联系人
市邮政管理局重点工作办公室李涛,联系电话:0535-692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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