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成公管办〔2017〕1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9月12日开始全面实施,对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的现场职责以及交易现场工作纪律有了明确规定,对规范交易各方主体的交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成效显著。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交易现场管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评估和研究,决定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版)》)。

二、《办法(修订版)》主要针对《办法》的哪些内容做了修订和完善?

(一)为推进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将《办法》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各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做到了市域范围全覆盖。

(二)对现场管理职责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新增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的现场突发情况进行处理或出具书面决定的现场管理职责,便于交易活动能够高效完成。

(三)进一步明确并强调了业主代表作为评标(审)委员会的成员同样纳入交易现场管理对象的范围。

(四)新增并细化了项目业主、中介机构、竞标人、评标(审)专家(含业主代表)的现场不良行为,同时优化了现场不良行为的记录和上报流程,完善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表》模板。

三、《办法(修订版)》实施后对交易现场的管理有何影响?

《办法(修订版)》实施后,一是现场职责的调整和补充,致使交易现场不再出现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导致交易无法有序开展的情况。二是现场不良行为的具体量化,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各方主体的现场行为,同时也为现场不良行为的记录报送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使现场交易全过程更加规范统一。三是各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纳入适用范围,使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迈入了新的台阶,为打造全国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办法(修订版)》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办法(修订版)》自2020年8月27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构:

成都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成政网办〔202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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