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南海新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信用交通市”暨第一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的通知》,经研究,市局制定了“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0日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鲁政办字〔2021〕68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的指导意见》(鲁交法〔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树信用交通新品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红黑名单应用管理为手段,以界定从业失信行为为关键,强化行业内外的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努力提升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实效性,满足社会公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需求。
(二)注重统筹共享。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信用管理基础,不断完善信用联动机制,统筹推动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多方利用,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互通和协调共享,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三)加强协调联动。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用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下,充分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各层级、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
(四)鼓励探索创新。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实际,创新开展信用交通运输领域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形成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试点先行、以试点带全面,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三、总体目标
围绕“信用交通市”试点创建和“信用交通市”建设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业务领域作为重点,建立“交通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确保信用交通建设走在前列,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治理能力,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一)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现有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和堵点,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服务、分级分类管理、失信惩戒措施等有关文件,聚焦安全生产、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五大重点领域,健全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制定行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开设“信用交通·威海”网页专页或信用交通工作专栏,完成与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等相关平台以及“信用交通·山东”网站的无缝衔接,及时归集和共享信用信息,实现五大重点领域、二级业务领域(包括维修、驾培、网约车等)以及行政许可等信用数据的“应归尽归”,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时效和质量。
(三)突出信用信息应用。强化信用和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承诺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建立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多内容的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落细,让守信有用、守信有感、信用有价值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推进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诚信为民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在交通运输领域发掘培树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模范,讲好诚信故事,推动信用理念和诚信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在交通运输行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建全完善信用信息制度。研究制定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服务、分级分类管理、失信惩戒措施等有关文件,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以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强化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国家及部省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分领域制定信用信息管理配套有关文件。(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二)制定完善信用评价标准。根据自身掌握和共享获取的信用信息,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通过数据分析处理和综合积分,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强化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应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三)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信息记录、采集、报送、公开等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按照“一数一源”的基本原则,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完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四)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交通运输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交通·威海”网页专页或信用交通工作专栏,完成与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等相关平台以及“信用交通·山东”网站的无缝衔接,不断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发挥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应用枢纽作用,为信用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共享使用提供技术支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负责)
(五)健全完善信用公开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明确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的规则及程序,分级分类明确信用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清单、公开方式和内容,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制度,逐步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全覆盖。(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六)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修复遵循依法依规、谁认定失信行为谁负责办理的原则,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失信主体可以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修复,认定部门要按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公示信用修复结果。(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七)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施行严管和惩戒。(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八)积极落实联合奖惩措施。落实国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将查询信用信息、限制约束失信主体嵌入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工作流程。对守信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中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公布其失信行为。(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九)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威海”、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文明车”和示范窗口培育活动等活动载体,主动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用政策、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大力宣传诚信典型,褒扬诚信行为,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为创建“信用交通市”营造良好氛围。(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政工科、产业发展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客运科、公路科、水运科、铁路机场科、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十)扎实开展“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荣成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推广信用交通建设的“荣成经验”,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拓展深化创建成果。文登区、乳山市交通运输局、南海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制定信用交通创建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文件,实现信用交通创建一片红。(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南海新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至3月)。组建创建机构,根据交通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对“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并作出全面部署,开展相关调研,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制定配套保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夯实基础、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全面建成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对“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从信息归集共享、制度标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评估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完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综合素质好的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各区市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创建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时间表,建立创建工作部门协调推进机制。
(二)加强协调调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优惠政策,强化配套措施,支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创建活动情况通报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任务完成情况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实行定期分析与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报告创建工作的动态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进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交通运输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内部通报、政务信息等形式及时宣传通报“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等,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系统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对各单位、各科室创建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度迟缓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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