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发〔2022〕20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期间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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