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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财税〔2022〕6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鲁财税〔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pdf
菏泽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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