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山东演艺集团:
为做好2018年度省直文化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文化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文人〔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直文化单位实际,现就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申报范围
省直文化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申报人员范围要求及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社会文化艺术人才职业职称资格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文人〔2013〕41号)规定,在省直文化单位工作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应当以社会文化艺术人才身份由档案所在单位申报推荐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执行标准条件
2018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等五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其中:社会文化艺术人才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取得资格的年限认定。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人员,按照相应系列现行标准条件执行。
职称申报推荐及材料报送的具体政策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和《关于报送2018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文人〔2018〕51号)有关政策执行。
三、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具体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测算推荐数量、制定推荐方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往年做法,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相应岗位数15%的,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不再进行推荐申报。在本年度申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省文化厅《关于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程序的通知》(鲁文人〔2013〕46号)、《关于严格评审工作纪律的具体规定》(鲁文人〔2015〕13号)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申报推荐工作方案,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数量对相关在岗和待聘人员进行统计测算,将详细测算情况和推荐工作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报厅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方案确定的推荐数额和工作程序组织申报推荐。方案报送时间应不晚于10月18日。
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确需超比例进行推荐的,须达到规定的超比例推荐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符合标准的,由单位写出推荐报告,经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后,再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
方案审核联系人:梁睿 电话:0531-86568852
2.召开会议部署,进行政策宣传,确保传达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好政策宣讲,将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现有各职称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推荐程序等,全面详细、不折不扣、一个不落地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传达介绍,确保职工应知尽知。
3.个人申报。符合标准条件和岗位设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申报相应职称。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核对个人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有效。
4.群众评议和专家推荐。严格通过个人述职或业务展示、民主评议、专家委员会推荐等程序对申报人员进行评价。专家委员会必须全部由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具有相关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审正高职称的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非本单位专家要在专家委员会中占一定比例。
5.确定拟推荐人选及公示、上报。根据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和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2018年度的评审工作预计于11月下旬前完成。为有计划的开展好申报评审工作,请省直文化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省文化厅职称办(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楼278室)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565871
四、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
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政工人事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强化对申报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好政策宣讲、情况梳理和申报推荐,确保按时顺利完成申报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申报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落实好公示制度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职称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核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要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精神,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加强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探索建立群众监督员制度,通过选举一定比例的群众监督员,在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的指导下,监督材料审核、群众评议、推荐委员会专家评议等申报推荐工作全过程,群众监督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及监督协议;要严格执行回避政策,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兼职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省文化厅
2018年9月30日
超岗位比例申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体条件
省直文化系统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中,对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或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确需超比例进行申报推荐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经国家批准的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文化部创新奖、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入选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展览以及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在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及其他国际公认的权威艺术比赛中获得奖项的;
(3)符合本专业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破格申报条件的。
注:国家批准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有关奖项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戏剧奖(梅花奖、曹禺戏剧奖)、中国戏剧文化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工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出版奖、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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