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据媒体报道,每逢开学季或毕业季,潜伏在各个校园群及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论文代写群体便活跃起来,“专业代写”“硕博团队”等字眼屡见不鲜。尤其是每年3月至6月,在毕业和求职的双重压力下,论文代写业务量及价格总是“水涨船高”。
一直以来,关于论文代写代发的市场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很多行业评职称需要论文,大学生毕业需要论文;另一方面,则是一些刊物为了创收没有底线,一些中介为了拉拢“需求方”没有底线。多方在“心照不宣”之下,一条灰色产业链就此形成。缘于此,即便一些人上当受骗了,也是不敢声张的。因为,买卖论文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生意”,一些骗子也深谙此道,所以这一市场也是鱼龙混杂的局面。
论文代写灰色产业链的存在,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过度迷恋论文,过度依靠论文,的确会走歪走偏。一个人的学术成就、业务能力如何,论文只能是一个参照,不能成为唯一参照。但遗憾的是,如今很多的事情,都是依靠论文来解决,而一个人的实操能力则很容易被忽略。对大学生们来说,学习成绩的高低,也不一定取决于论文是否能够发表。更何况,在很多论文可以买卖之后,发表论文的参考价值与参照意义,早已不复存在了。
这一困境,亟待破解。缘于此,教育部2013年开始施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就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均属于违规行为。这意味着,买卖论文若是被“认定”,后果是很严重的。而这,也是不少学生被“坑”却不敢声张的重要原因。
存在并不意味着合理,既然政策规定买卖论文是违规的,但现实的需求又是客观存在的,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便也需要全盘考虑了。一方面,自然是破除社会各方“唯论文论”的畸形价值观,评优评先评职称,不能把论文当成硬性指标,还是要提倡“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则需要从教育的源头上强化高校的教学水平,系统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让学生们具备更好的研究能力、写作能力。
一言以蔽之,铲除论文代写灰色产业链势在必行,我们完全可以推出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以此给学校、学生乃至是各行各业的论文行为画出“底线”和“红线”,破除社会各方评价机制里面对论文的畸形迷恋,让这一行业的发展变得更加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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