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政企业:

根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日建发〔2020〕1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2021年度全市市政企业信用情况,做好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范围

各市政施工企业于2022年4月1日—4月8日,将企业2021年度(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获得的良好行为报送市城市管理局,需提供所有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为企业质量良好行为、企业安全良好行为、建筑科技良好行为,市政企业按照《2021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大厦1232房间,联系电话:7979580)。

三、有关要求

为保证市政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工作客观公正,市城市管理局将成立市政企业良好行为核查小组,对企业所报信用良好行为进行核查确认。各市政企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受理日期截止4月8日17时30分,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附件:2021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申报表.doc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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