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产业城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工业生产布局,增强产业集聚功能,缩短企业投产时间,鼓励投资企业使用工业标准化厂房,规范标准化厂房管理,为入驻企业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府发〔201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蓉欧智能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资助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与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机构签订投资协议、与运营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通过租赁标准化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

(二)资助内容

政策资助类别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租金减免。主要包括支持企业整栋租赁或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根据区域、楼层、朝向、面积等不同,租赁价格可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低于18//月;在我区地方经济贡献情况,分别给予租金减免25%35%不等的资助。

二是免租。主要包括支持入驻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享有6个月的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期免租(租金全额补助)支持;入驻企业建设项目中包含且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挂牌博士后、院士工作站,落户高层人才并符合认定标准的,可在上述租金减免基础上,增加6-12个月免租支持;引入其上下游企业落户我区并开工建设的,可在上述租金减免基础上,增加1-6个月免租支持。

三是奖励。主要包括支持入驻企业达到投产目标约定经济贡献,且较目标或较去年同期有增长的,每增长10%给予10//年的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资助方式

对符合第五条准入条件并完成第六条入住程序的资助对象,按照《欧洲产业城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第七、八、九、十条规定的资助额度,区欧管委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入驻项目进行政策兑现工作。

(四)主要条款解读

第二章解读:

一是明确准入条件。第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欧洲产业城产业定位,重点支持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以及“两头在外”加工贸易、生产性服务企业入驻。第二是入驻项目须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第三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青白江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第四是适铁适欧适亚,研发、孵化等功能性、平台类企业,创新性成长型初创企业或其他新经济、总部经济企业或法人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是否入园。

二是明确入驻程序。拟入驻企业提交项目计划书,由区欧管委和运营公司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欧管委或运营公司发起上会审议流程,由区级有关部门集中审议,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入驻企业与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机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计划、达产效益、合作期限、政策支持等事项;签订投资协议后30日内,入驻企业与运营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明确租赁面积、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物业服务等事项,租赁面积以厂房租赁合同为准。

第三章解读:

一是明确2021年—2023年厂房、配套设施租金标准。即架空层18//月、第一层26//月、第二、三层23//月、第四层20//月、整栋/整区21//月。其中,根据区域、楼层、朝向、面积等不同,租赁价格可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低于18//月;企业整栋或整层租赁的,需同连廊一起租赁,连廊面积折半计算,租金标准不变。同层合租的,连廊按租赁面积比例分摊,面积折半计算,租金标准不变。

二是明确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整栋租赁或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续租须在期满前3个月向运营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运营公司会同区欧管委商定是否同意续租。同等情况下,续租优先。

第四章解读:

一是明确入驻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第一是入驻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享有6个月的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期免租(租金全额补助)支持;第二是入驻企业通过发展壮大,具备在欧洲产业城单独选址建设的,优先纳入用地计划;第三是入驻企业达到投产目标约定经济贡献,且较目标或较去年同期有增长的,每增长10%给予10/.年的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是明确增加免租支持的条件。第一是入驻企业引入其上下游企业落户我区并开工建设的,可在上述租金减免基础上,增加1-6个月免租支持;第二是入驻企业建设项目中包含且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挂牌博士后、院士工作站,落户高层人才并符合认定标准的,可在上述租金减免基础上,增加6-12个月免租支持。

三是明确入驻企业在我区地方经济贡献(全口径,含中央、省市和区级留存)情况可享受的租金减免标准。地方经济贡献≥350<450//年,租金减免(按年算,下同)25%;地方经济贡献≥450<550//年,租金减免30%;地方经济贡献550//年,租金减免35%

四是明确租金减免采取的方式。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企业向运营公司交纳租金等相关费用后,区欧管委审核企业享受租金减免资格和租金减免金额并向上申请等额补贴和优惠政策。

五是明确可采取“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对象。即对经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品牌效应好、解决就业人员多、适铁适欧项目和外资企业。

第五章解读:

明确禁止行为及退出机制。承租方有违法经营,私自转租、分租、调剂、交换租赁物的;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 个月的;拖欠员工工资3个月以上的;停产、停业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安全生产、环保检查中发现重大不符合项,被责令停产,不按期整改的;其他未按投资协议约定执行的情形,有以上行为之一,运营公司有权报区欧管委同意后解除租赁合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成都市青白江区欧洲产业城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张 

联系电话:(0288368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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